各学院、部门:
近期在报销过程中,发现有少部分报销人员在外取得已于2018年12月31日要求注销退还税务局的旧版通用定额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式样的公告明确我省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四川省税务局”字样。从2019年起报销提交财务的通用定额发票均需要为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字样方可报销,在此特别提醒报销人员在索取收款单位出具的定额发票时一定注意查验。
旧版发票中间刻制的为地方税务局所在城市,下图“四川省自贡市”。已于2018年12月31日后停用。
新版发票如下图:
特此提示,请广大教职工遵照执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计划财务处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