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有关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政策,推动我校建立健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学校科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把广大科研人员从预算、报销等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根据前期调研和各学院报名情况,学校决定于2019年6月14日至7月5日开展四川轻化工大学第一届科研财务助理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学院(部门)前期报名参加培训经审核后的人员(名单见附件一),需增加或调整参训人员,名单于6月10日18时前报计财处227办公室审核确认。
二、培训内容及安排
时间 | 培训内容 | 培训主讲部门 | 培训地点 |
6月14日 14:30 | 开班仪式 | 校领导、计财处、科技处、人事处、国实处 | 汇南行政楼5楼会议室 |
科研财务助理工作的意义和工作方法 | 计财处 | 汇南行政楼5楼会议室 | |
6月21日 14:30 |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申报立项程序及经费使用管理等注意事项 | 科技处 | 汇南行政楼5楼会议室 |
科研设备购置规章、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 国实处 | 汇南行政楼5楼会议室 | |
6月28日 14:30 | 科研预算编制要求和方法、项目经费建账及预算调整流程、结题审核流程 | 计财处 | 汇南行政楼5楼会议室 |
科研经费支出使用规定及科研经费报账业务事项解读 | 计财处 | 汇南行政楼5楼会议室 | |
7月5日 14:30 | 考核及闭班仪式 | 校领导、计财处、科技处、人事处、国实处 | 汇南行政楼5楼会议室 |
三、认定及聘任
培训结束后通过相应测试获的学员,由人事处代表学校颁发科研财务助理资格证书。科研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需要聘用上岗,同时取得资格的学员也可作为学院(部门)聘任为兼职报账员依据。
计划财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国实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