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员工:
根据自贡市公积金中心规定,按照学校和计财处工作安排,现将本年度上半年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时间及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因购房后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教职员工请于
二、根据自贡市公积金中心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货款的提取程序,自贡市公积金中心将与有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签订《委托按年提取公积金贷款协议》,签订此协议后公积金中心将每年直接把公积金划转到职工还贷银行账户。
1、签订协议时间:
2、签订协议地点:自贡市政务大厅二楼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
(地址:自贡市客运总站旁)
3、签订协议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还贷款银行卡。
(原件及复印件)
4、经学校与公积金中心协商,以上办理时间是专门为我校教职工办理的时间,而且需要现场照像,所以必须要本人到现场签订协议,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三、因全校教职工还未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完毕委托提取协议,因此2015年度的公积金贷款按年提取和其他提取公积金方式、时间、手续不变,请教职工相互转告。
经办人:
联系电话:5505608
特此通知。
计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