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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的通知

信息来源:计财处 发布时间:2009-06-16 点击量:0

    根据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9)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期末工作的实际,因时间紧,工作量大,经请示有关领导同意现将自公积金发(2009)16号文件全文公布于后。请各部门认真核对通过OA系统发給你部门的公积金信息核对表(见附件1)。工号、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公积金编号应一一对应,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号码一律以18位数第二代身份证为准上报,少数职工身份证为15位号码的,请到所在派出所开具由派出所盖有公章的18位身份证号码的证明,连同老身份证复印件一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