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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信息来源:计财处 发布时间:2009-01-21 点击量:1

全校教职工:

    根据规定,凡个人年收入在人民币12万元以上的须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请教职工当中个人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同志自行到自贡市地税局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br />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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