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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信息来源:计财处 发布时间:2008-10-06 点击量:0

    由于工资系统升级,将原工资发放项目的构成进行了调整,现工资构成如下:
    工资由两部分组成:<br />    一、财政拨付资金: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合同工10%
    二、学院自筹资金:包括岗位津贴、物价补贴、菜篮子、领干津贴、妇女卫生费、粮食补贴、超四月奖、驾龄津贴、回民补贴、教护龄津贴、公安津贴、护理费、退休交通费、电话费、其